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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有哪些补助政策

民政部门的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低保政策

申请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发放标准:低保金以补差形式发放,精准填补家庭收入与低保标准之间的缺口。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

申请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

医疗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患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救助标准: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特困供养人员按100%比例救助,城乡低保对象按70%比例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50%比例救助。

失能老人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

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旨在缓解困难残疾家庭因残疾带来的额外生活压力。

孤儿救助政策

救助对象: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救助标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旨在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高龄津贴政策

救助对象: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救助标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体现对长者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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