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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新论】莫当“躲事”干部

为官避事平生耻。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必须尽其责,这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当前,少数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遇到难题便绕道而行,面对复杂矛盾则相互推诿,通过“躲事”来逃避责任。此举不仅招致群众不满,更阻碍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程。

“躲事”现象从表面看是工作态度问题,实际上反映出部分干部思想上“缺钙”,精神上患了“软骨病”。这种消极心态具体表现为“三怕”:怕承担责任、怕遭遇麻烦、怕出错误。干部要真正从“要我干”到“我要干”转变,必须从思想根源上精准发力、持续用功。教育引导干部主动关注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多”,即多探寻百姓的急事,将诉求放在心上;多询问百姓的难事,把困难扛在肩上;多处理百姓的愁事,将期盼落实到行动中。通过主动“揽事”“找事”,并在积极认真“干事”中践行为民服务初心。

“多事”并非盲目揽事,更不是蛮干硬干、不计后果,而是要建立在精准把握问题本质、深刻理解工作规律的基础之上。必须在提升专业能力方面下功夫,既要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度,又要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更要锤炼解决问题的本领。要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持续更新知识体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善于总结反思,吸取经验教训,持续优化工作方法与策略,在矛盾交织中找到突破口,在风险挑战中把握主动权,真正做到“多事”不“误事”。

当前,少数干部“躲事”“宁可不干事,确保不出事”的消极避责心态,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受“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畸形政绩观影响。要彻底扭转这种不良倾向,必须构建系统完备、操作性强的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鲜明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履职尽责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创新突破、勇于攻坚克难的“担当型干部”撑腰鼓劲,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成为广大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

(作者单位:铜仁市沿河自治县委组织部)

作者 张倩秋

编辑 孙蕙

二审 张齐

三审 孙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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