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州市虚拟电厂运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两项文件,进一步推动广州虚拟电厂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出,到2025底,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30万千瓦;到2026年底,调节能力达80万千瓦;到2027年底,调节能力达100万千瓦,形成可持续、常规化的商业运营模式和产业生态。
背景:广东等省份虚拟电厂发展较快
什么是虚拟电厂?根据今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据介绍,虚拟电厂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供多种调节服务,参与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近年来,各地和相关企业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建设,广东、山东、山西等省份虚拟电厂发展较快。《意见》在规范虚拟电厂定义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提出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提升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
路径:推动成立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广州市当下电网运行中面临的高峰负荷持续提升且持续时间变短、分布式电源规模不断提升、区域配电网设备重过载等新挑战,提出4个方面14条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底,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30万千瓦;到2026年底,调节能力达80万千瓦;到2027年底,调节能力达100万千瓦,形成可持续、常规化的商业运营模式和产业生态。
广州将健全虚拟电厂管理体系,推动成立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完善运营管理平台,制定运营管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培育虚拟电厂市场,建立可调节资源库,推进存量资源智能化改造,推动运营商建设技术支持系统,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深化虚拟电厂运营机制,引导虚拟电厂参与省级电力市场交易,开展市级虚拟电厂应用,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加快科技创新与生态构建,深化虚拟电厂技术创新,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湾区虚拟电厂产业生态。
《实施细则》主要明确7个方面内容,包括工作原则、参与主体职责、响应类型与启动条件、响应组织、资金申报与拨付、绩效管理等方面。具体来说,《实施细则》明确,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设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由管理中心负责虚拟电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建立虚拟电厂日常运行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虚拟电厂运营管理、信息披露、响应组织与结算、结果审批与发布、应急处置、争议处理等工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