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职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检察长:
负责检察院的全面工作,是检察院的最高领导。
副检察长:
协助检察长工作,主管检察院的日常工作。
反贪局长:
负责反贪污贿赂工作。
渎职侵权局长:
负责渎职侵权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
处长、科长:
负责各自科室的管理和案件处理。
检察员:
负责具体的案件调查和起诉工作。
助理检察员:
协助检察员工作,处理一些辅助性任务。
书记员:
负责记录、文书等工作。
代书记员:
协助书记员进行记录、文书等工作。
法警:
负责检察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人员:
从事人事、财务、办公室管理等行政工作。
研究员:
负责研究和分析法律问题。
律师:
为检察官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
这些职位共同构成了检察院的组织架构,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