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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违规用人

违规用人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招聘、使用、管理员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规用人情形:

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

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贫困县配备过多副县长或助理等。

违反规定使用干部

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不发工资条。

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只能调休。

实行“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

员工离职,公司不放人、扣工资。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实行996、大小周或单休。

强制休息日培训,没有薪资。

随意调换工作地点。

拖欠工资。

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一致。

劳动合同信息不全。

试用期超过6个月。

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完却不给员工。

不开离职证明。

加大孕妇工作量、扣工资。

降薪调岗。

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

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非法用工

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法律规定要件的单位用工。

使用童工。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信息不全。

不试用期超过6个月。

延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完却不给员工。

不开离职证明。

加大孕妇工作量、扣工资。

降薪调岗。

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

公司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以上情形均可能构成违规用人,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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