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并且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以确保抵押权的设立和行使。根据中国法律,抵押登记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不动产抵押:
以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作为抵押物的抵押。
动产抵押:
以动产(如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作为抵押物的抵押,动产抵押通常需要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
权利抵押:
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如股权、知识产权等)作为抵押物的抵押。
财团抵押:
也称为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企业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
共同抵押:
也称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高额抵押:
通常指抵押物的价值超过一定额度时的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还包含:
房地产抵押设定登记:房地产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抵押权终止时,抵押人可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处分抵押房地产后的过户登记:抵押房地产被处分后,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依据整理而来,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