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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需要什么

法律诉讼需要以下材料:

起诉书

起诉书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文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由原告签字或盖章。

证据材料

证据材料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应提交能够证明己方所述事实的证据,并按照对方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若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诉讼,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供查验。若委托律师诉讼,则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病历、误工证明、护理证明、营养费证明、司法鉴定报告、交通费发票、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受损车辆修理费用发票等。

诉讼费用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有困难,可申请减、缓、免交,但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交将按自动撤诉处理。

建议:

在提起诉讼前,务必仔细准备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若委托他人或律师代理诉讼,应提前准备好相关委托手续和证明文件。

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法院的诉讼程序和费用规定,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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