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由 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权籍调查:
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与审核:
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进行初审并上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核准与登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后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上。
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此外,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建议:
办理不动产证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