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确权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权属协议书:
这是确认土地权属的基础文件,通常由土地详查形成。
认定书:
由相关政府或部门出具,对土地权属进行认定。
处理决定:
如果土地存在争议,需要提供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
这是土地确权的关键资料,涵盖了土地的地理位置、用途等信息。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详细记录了土地的利用情况,包括面积、位置等。
土地出让合同:
如果土地是通过出让获得,需要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房产证明:
证明土地上的房产归属。
身份证或户口簿: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建设用地许可证:
证明土地符合建设用途的批准文件。
其他相关协议:
如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以及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等。
在办理土地确权时,申请人应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地籍股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供上述相关证件以证明土地权属来源。工作人员会进行实地指界、测量和审核,最终颁发土地确权证,作为土地权利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