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保证金哪里交

保证金应当在 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具体程序如下:

确定保证金数额: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及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因素,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法定代理人、单位应将保证金存入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严禁截留、坐支、挪用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侵吞保证金。

缴纳程序:

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公安机关应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保管与使用:

公安机关应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应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退还保证金: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未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安机关应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退还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公安机关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通知指定银行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

建议:在交纳保证金时,务必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法律规定进行,确保保证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