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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地税有哪些税种

宁波地税征收的税种包括以下几种:

营业税:

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城建税:

根据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教育费附加:

根据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增值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特定用途的基金。

印花税:

根据购销合同的万分之三的百分之六十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房产税:

对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

对城市房地产的纳税人征收。

车船税:

对车船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

土地增值税: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征收。

资源税:

对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的所得征收。

企业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对企业的所得征收。

社会保险费:

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而设立的基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

用于文化事业建设的费用。

这些税种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包括经济活动、个人收入、财产使用等,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需要注意的是,税率和征收范围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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