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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协议离婚什么流程

协议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需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建议: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冷静期内,双方应认真考虑是否确实要离婚,并尽可能解决存在的分歧。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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