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限定土地使用范围、边界和占地面积的规划许可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限定建筑物功能类别(如商用、厂房、住宅、公寓等)的规划许可凭证。
《开工许可证》:
允许合法施工的凭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证明商品房可以合法买卖的凭证,开发商需缴纳土地使用金。
《房屋所有权证》:
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法定凭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类型。
《房屋共有权保持证》:
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
《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不动产权证》:
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后的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证等,包含产权人姓名、共有人姓名、房屋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房产编号、登记字号、房屋类型、房屋性质、土地用途、建筑面积、房屋使用年限、附记等信息。
这些证件共同构成了房屋的合法权属证明,确保了房屋买卖、抵押等行为的法律效力。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当仔细识别和验证这些证件的真伪,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