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监管涉及的贷款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首付款来源证明
需提供借款人家庭近半年的首付款来源流水,且80%以上资金需来源于家庭自有资金,包括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活期存款、理财余额、保险余额、支付宝余额、股票余额等。
对于半年前已持有80%首付资金的可直接认定具备资质;对于部分首付款为近半年内转入的,需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并提供相应来源说明。
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需提供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提供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
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收入证明
提供借款人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
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如经办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等。
房产证明
提供房产证及复印件。
若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担保人资料
若贷款需要担保人,需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合法购买的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需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有关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