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罚款标准主要依据盗窃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相关情节。具体标准如下:
盗窃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
基准刑为罚金刑。
盗窃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
基准刑为管制刑。
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基准刑为拘役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
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其他发票100份的
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
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
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
一般情形
罚金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
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建议
确定罚金数额:首先根据盗窃数额确定罚金的基本范围,再结合具体犯罪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确保罚金的数额与犯罪行为相适应。
考虑其他情节:除了盗窃数额,还需考虑犯罪次数、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等犯罪事实,以及是否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以上信息综合自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具体应用时还需参照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