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以下情形通常不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继续犯罪,危害社会:
若嫌疑人可能继续犯罪,对社会构成威胁,则不可以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案件:
若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嫌疑人通常不可以取保候审。
干扰司法:
包括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或串供等情况,这类嫌疑人不可以取保候审。
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犯罪集团的主犯: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这类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取保候审。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这些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这类嫌疑人通常也不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
对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也不允许取保候审。
不认罪,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
这类犯罪嫌疑人通常也不可以取保候审。
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
若犯罪情节严重,预计判处刑罚较重,则不可以取保候审。
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未完全侦破前,这类嫌疑人通常不可以取保候审。
外地户口,在本地没有固定住所的犯罪嫌疑人:
由于可能无法保证随传随到,这类嫌疑人通常也不可以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允许取保候审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