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社保的基数通常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老员工
以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
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若职工的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若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在300%至60%之间的,则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申报作为缴费基数。
新员工
新入职员工的社保基数通常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基础,在社保缴费上下限之间确定缴费基数。
特殊情况
当职工工资收入无法准确确定时,社保部门将依据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其缴费基数。
退休返聘人员、协保人员、在其他单位有社保关系人员的工资报酬,在能够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不纳入单位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无需缴纳。
建议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如3月或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企业需要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并准备工资表等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在每年1月份的时候都应该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因为参保单位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的。
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