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商业手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商业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提出申请。
现场勘察。
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区国土资源局初审。
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商业用地征收程序
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商业经营相关手续
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房产证的需提交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交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社区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
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
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
立基本户,用于和公司转帐。
办理消防批复。
这些手续涵盖了从商业用地申请、征收、到商业经营所需的各类许可和登记。建议在进行相关商业活动前,详细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手续的完整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