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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减需要哪些材料

费减所需材料根据申请的主体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申请费减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申请费减所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在校学生的可以出具由学校盖章的在校证明原件)。

无固定工作的个人:

需提交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申请费减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盖章副本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表)盖章(每年5月31日之前的汇算清缴期可以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新成立的企业:

还需提供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申请费减所需材料:

法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专利申请费用减缴所需材料:

收费减缴请求书,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个人申请:

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企业申请:

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家庭收入证明:

包括家长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福利以及财产等,需要提供纳税证明、工资单、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

家庭人口证明:

提供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贫困情况证明:

包括低保证书、困难生证书以及经济困难家庭认定证书等。

成绩单:

一些学校要求提供成绩在一定分数线以上的证明。

个人陈述及履历:

学生本人的自述表述学业成绩等情况。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体育优秀证书、文艺比赛奖状、才艺表演证明等。

请根据具体申请的类型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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