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头,以下区域和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 :自2014年3月1日起,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不予注册登记,除非是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执法机关和用于市政服务的摩托车。城市中心区域
范围:
西以西港河东岸线(含东河堤)为界,东以新津河(含金叶岛)为界,北以下埔桥闸(老桥)——汕樟北路——梅溪桥——护堤路——金凤中路一线为界,南以礐石海北岸线为界。
限行规则:
非本市号牌及在澄海、潮阳、潮南区、南澳县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
海滨路(西堤路口-金环路口)禁止摩托车行驶。
市公安机关已指定非特区号牌摩托车允许经过城市中心区域的行驶路线。
特定桥梁
自2022年3月1日起,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在汕头市中心城区的中樟立交桥、金樟立交桥、中泰立交桥、金泰立交桥、黄泰立交桥、泰山长平高架桥、泰山长江高架桥、金凤高架桥、金凤大桥、东厦隧道、黄河高架桥、金环高架桥及泰山路火车站站前南北侧掉头桥等13座桥梁的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通行。
建议:
如果需要在这些区域行驶,建议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
如果必须使用摩托车,请确保遵守相关法规和限行规定,使用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