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网上与他人意见不合发生吵架是常有的事但直接线下约架可就违法了近日,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万宁市2名男子的朋友在网上与人约架,2人为其出头,线下持刀砍伤他人,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唐某某与蔡某某因经济纠纷在微信上多次争吵,最终相约斗殴。被告人吴某彬、顾某武为帮助唐某某,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4月11日,迎泽区检察院3名干警走进明德学校,为初一年级学生送上了三节生动的法治专题教育课,使青少年能够更加了解法律规定、提升法治素养。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丽芳以聚众斗殴罪为主题,向同学们介绍了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构成要件,以生动有趣的例子详细讲解这一罪名的加重情节;

多次群殴通常指的是 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基于不同事由引发的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聚众斗殴行为。具体标准如下:行为次数:每一次聚众斗殴都应独立成罪,只要达到三次或更多次,就属于多次聚众斗殴。参与人员:每次聚众斗殴可能涉及不同的组织者或积极参与者,但只要符合聚众斗殴的构成要件,都应当计入次数。不需要每次斗殴

群殴行为可能涉嫌以下犯罪:聚众斗殴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或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造成混乱,持械斗殴等,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寻衅滋事罪:若群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