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来论丨冯镜华:以“法治引擎”赋能中山高质量发展

作者:冯镜华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

作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笔者亲历了中山获得地方立法权这十年的法治探索。从2015年首部法规落地到如今14部地方性法规构建起的法治框架,每一部法规的诞生,都凝结着对城市发展痛点的回应。

十年里,有几个立法项目让笔者印象深刻。比如,《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彻底改变了中山延续多年的三段供水管理模式,超五百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逐步推进,如今居民用水投诉量大幅下降;《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时,涉及复杂的电力专业知识和多方利益关系。为了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多次专家论证会,邀请电力行业专家、法律专家以及相关部门代表共同参与。

在论证过程中,专家们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立法工作者充分吸收这些专业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充分彰显了中山在地方立法工作中敢于创新、敢于“碰硬”的精神;《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出的“人才单方面认定”机制,让其他城市认定的优秀人才到中山可直接享受对应待遇,成为中山争取人才的“利器”。

立法工作有着严谨的时序规划。每年10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下一年度立法建议征集工作,通过登报、人大公众号、发函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党群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收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最终形成约10个候选项目。到了11—12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团队便带着具体问题开展前期调研,走访镇街、企业、社区,确保调研工作“有的放矢”。等到来年1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市委审议,以此保证立法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中山立法始终坚持“人大主导、多方参与”,构建了“一条例、三规定、四办法”的制度体系。我们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与高校共建地方立法研究院,借智借力提升法规质量。《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通过“小切口”聚焦工业固废治理,贴合中山制造业强市实际。民主立法方面,我们拓展200多场调研、收集3000余条群众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多领域,让法规更“接地气”。

当前立法面临新兴领域制度设计与立法资源有限的挑战,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需在“前瞻性”与“可操作性”间找平衡,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启动低空经济立法调研并将借鉴周边经验。区域协同是破局关键,除与珠海的前山河流域协同立法,还探索了与深圳等地在营商环境等领域的协同,对接深圳“容缺受理”等机制,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站在新起点,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更精准对接市委中心工作。要紧扣“小切口、真管用”原则,跟进中山的“工改”“美丽河湖”等,加强新兴领域探索,深化深中、中珠等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在基础设施、产业协同等方面的立法衔接。

立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未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继续努力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擎”,为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者系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整理/摄影:南方+记者 林雨萱

【作者】 林雨萱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