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留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绝对保留事项
有关犯罪和刑罚
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司法制度的事项,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以及诉讼制度
相对保留事项
国家主权事项
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职权
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对非国有财产征收、征用
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
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法律保留的事项
审判独立
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总结:
法律保留事项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绝对保留事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行政机关;相对保留事项虽然由法律设定,但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进行适当规定。这些事项涉及犯罪和刑罚、公民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国家主权、政府组织结构、民族区域自治、税收制度等核心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