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房产
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普通住宅、商业商铺、公寓、别墅等。
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依法可以转让的在建工程。
预购的未竣工商品房
已经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价的预购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其他可抵押财产
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受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抵押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总结:
房屋抵押的范围包括合法取得的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预购的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其他经法律允许的抵押财产。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需确保抵押物的产权明晰、房龄符合银行要求,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银行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