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权保护
学校应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人格尊严保护
学校教职员工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行为。
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
学校应确保教室和教学设施安全,预防意外事件发生。
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设施和条件,预防疾病和进行健康检查。
心理健康和社会生活指导
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社会生活指导。
特殊群体保护
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耐心教育和帮助,不得歧视。
隐私权保护
学校不得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保护学生隐私。
平等对待
学校应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因学生或其父母的民族、职业、教育程度等差异而区别对待。
防治欺凌和性侵害
学校应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机制,并定期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
这些保护措施的实施旨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受尊重的教育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学校中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