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告,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包括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和纠纷发生的事实。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加盖公章。
身份证明
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材料
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最好有原件或法定认证的复印件。
证据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并注明页码。
如有证人,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代理人委托书及相关材料
如果委托他人参加诉讼,需提供有效的代理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等。
缴纳诉讼费
法院决定立案后,原告需按规定标准缴纳诉讼费。
开庭准备
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携带开庭传票。
提交诉讼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核实身份,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原告在提起诉讼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照法院要求格式提交,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