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交强险的主要特点包括:
强制性:
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依法投保交强险,否则将面临罚款、扣分、扣车或扣证等处罚。
赔偿对象:
交强险保障的对象是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无责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任,保险公司也需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统一标准:
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的责任限额、基础费率和保单条款。
交强险的投保人包括车主本人,即机动车的所有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并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总之,交强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强制投保,确保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减轻因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