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外汇年检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
这些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接受外汇年检。
境外投资企业:
这些企业是在中国境外设立,但在中国有直接投资的企业,同样需要接受外汇年检。
外汇年检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往的外汇年检制度包括对直接投资的年检,但根据2015年起的实施情况,外汇局取消了直接投资外汇年检,转而实行存量权益登记制度。
相关法规规定,外汇年检的内容包括:
1.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办理情况;
2. 合同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执行情况,包括投资各方资本金的到位情况、产品返销比率完成情况等;
3. 外汇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4. 外汇收支和外汇平衡情况;
5. 买卖外汇使用情况;
6. 外汇债务情况;
7. 进出口核销情况;
8. 报表报送情况。
此外,年检时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年检报告书》;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 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前置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 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电子文本审计报告;
6. 营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解散清算决议;营业期限未满提前终止经营或因其他原因进行特别清算的,需提交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不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建议企业及时关注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确保按时完成外汇年检,以维护企业的合规性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