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购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收购资产:
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和业务经营控制权。
收购股票:
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
综合证券收购:
收购主体对目标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包含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的组合。
公开收购:
收购方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或与之进行协商,通常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
杠杆收购(LBO):
通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收购方主要使用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未来现金流作为抵押。
协议收购:
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以控制目标公司。
间接收购: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间接拥有目标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
被动收购: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变更、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达到或超过5%。
资金收购:
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所实现的收购。
股份收购:
收购公司通过将自己的股份置换成目标公司的股份所实现的收购。
债转收购:
收购公司通过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债权转换成目标公司的股份所实现的收购。
这些收购模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收购目标和情况。收购方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收购目的和被收购公司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收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