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农合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住院报销
药费:辅助检查项目限额200元,手术费起付1000元内依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部分依照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报销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报销限额
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大病补偿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建议:
门诊:建议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以充分利用较高的报销比例和较低的药费限额。
住院:对于大病或需较高金额治疗的情况,建议选择市级以上医院,并注意手术费和辅助检查费的报销限额。
大病:对于重大疾病,可以充分利用门诊统筹和大病补偿政策,以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