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所需的资料取决于会见的类型和场合,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所需资料:
一般亲属会见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公证部门、户籍机关等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并留办公电话)
罪犯会见
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如果在押人员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的话)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在押人员的关系证明
《会见通知书》
律师会见
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
特殊情况下会见
会见对象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监狱出具的会见卡或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狱政科审查,报分管监狱长批准
建议
提前准备:根据不同的会见类型,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免临时遗漏。
确认材料:在前往会见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且有效,特别是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咨询相关部门:如果不确定所需材料或有特殊情况,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监狱管理人员,以确保会见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