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案件的开庭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赡养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普通程序下的开庭时间可能在 六个月内,具体开庭时间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简易程序: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赡养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因此,简易程序下的开庭时间可能在 三个月内,具体开庭时间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特殊情况:
若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设定15日的答辩期,则答辩期满后即可安排开庭。此外,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综上所述,老人赡养案件的开庭时间因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而异,可能在 三个月至 六个月之间。建议当事人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并及时与法院沟通以了解最新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