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出口货物的类型、计税依据以及适用的退税率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
退税额 = 计税依据 × 适用退税率
计税依据通常指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价)或其他规定的计税价格
适用退税率根据出口货物的类别和国家的退税政策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
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
退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 × 外汇人民币牌价 × 退税税率
或者,退税额也可以按照增值税发票金额来计算,即退税额 = (增值税发票金额) / (1 + 增值税率) × 出口退税率
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
退税额 = 原材料金额 × 退税率 + 工缴费金额 × 14%(或规定的其他比例)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退税额 = 计税依据 × 退税率 -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的退税额
进项税额的计算
确定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这通常基于采购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使用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FOB价)乘以退税率来计算
例如,如果出口额为100万人民币,退税率是13%,则免抵退税额为100万 / (1 + 增值税率) × 13%
应退税额的计算
需要考虑工厂的内销和外销情况
如果工厂还有内销,需要计算内销的应纳税额,然后用免抵退税额去抵减这个应纳税额
如果抵减后还有余额,这个余额就是应退税额
实际退税金额
最终退税金额是根据“免、抵、退”计算规则确定的,确保出口环节的进项税得到合理退还
示例计算
假设某工厂出口一笔货物,具体数据如下: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价):200美元
退税率:13%
增值税率:13%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1130元
外购原料金额:3000元,税率为13%
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200美元 × 7.2 × (13% - 13%) = 0美元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 1130元 - (3000元 × 13% - 0美元) = 1130元 - 390元 = 740元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 200美元 × 7.2 × 13% = 187.2美元
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740元 - 187.2美元 = 552.8元
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 = 552.8元,当期免抵税额 = 187.2美元 - 552.8元 = 0元
因此,该工厂当期应退税额为552.8元。
建议
工厂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应仔细核对所有相关数据,确保计算准确无误。
了解并熟悉最新的退税政策和税率,以便正确应用相关规定。
及时咨询税务机构或专业会计师,解决在退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