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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怎么迁移

人事档案的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档案接收地

确定你的新工作单位或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者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作为档案接收地。

确认档案存放地

确认你的档案当前存放于哪个人才中心或单位。

开具调档函

到档案接收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开具《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并加盖公章。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到原存档单位,凭借《人事关系及档案接受函》填写《商调人员情况登记表》,并缴纳所欠的人事代理费用(如有)。

查阅人事关系计算机资料,确认档案在案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档案转移

档案办公室将档案袋调送到综合事务办公室,并凭《接受函》和《登记表》开具介绍信。

将档案袋连同介绍信用封条封好,并在封条处加盖公章。

档案到达接收单位

将密封好的档案袋移送到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并在《登记表》上加盖调入地主管部门意见栏公章。

确认档案到达接收单位,通常需要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

请注意,档案转移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合法性,档案转出时应通过机要交通方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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