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公章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和流程,具体如下:
公司制企业
一般情况:公司注销后,公章通常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但需要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所需资料包括:
注销登记通知书
清税证明
开户许可证
印鉴卡
法人身份证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U盾和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特殊情况:
如果公司的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企业在注销时可将公章交由制发机关销毁。
若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但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业务。
非公司制企业 (如合伙企业):
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处理公章时的注意事项
合规操作:在公司注销过程中,应及时办理公章的注销手续,避免遗漏,并且不得私自保留或私自销毁公章,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
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原公章,并写明原因。
找刻印公章的公司,携带工商局开的证明,刻印新的公章。
拿到新的公章后,需要去工商局注册登记,新的公章方可具有法律效益。
所需材料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刻章登记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总结:
销毁公章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进行注销手续,若公章由制发机关制发,则交由制发机关销毁;若没有制发机关,企业可自行销毁,但需注意公安机关不受理此类业务。完成注销后,企业需按规定处理公章,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