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皮买卖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双方提出申请
交易当事人需提出转让和受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资料审查
受理申请后,承办人应对提供的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投资开发情况、抵押、查封、出租等情况,确保权属清晰,四邻无纠纷。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确保土地的实际状况与资料一致,如需分割转让,还需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
地价评估
需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将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若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政府可优先购买;价格过高,则需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字迹工整。审批表需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交纳有关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交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审批后,需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提供补签的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资料。
办理过户手续
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若为私人土地,则需带土地使用许可证;若为集体土地,则需土地所有集体法人代表开具证明及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
公告与竞拍
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转让土地,需发布挂牌公告,出售挂牌文件,受理竞买申请,审查挂牌资格,公布成交结果,最后签订出让合同。
建议:
在进行地皮买卖时,建议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或房地产交易所,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
若土地用途发生变更,需事先获得规划部门的批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