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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班车超员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如下: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100%以上的

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员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乘客:也应自觉抵制超员车辆,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员和乘客能够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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