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存在入赘的情况。入赘,也称为“招赘”或“倒插门”,是指男子婚后到女方家居住,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通常子女随母姓。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
福建南平:
阿财,福建南平人,2001年入赘到福建莆田荔城区新度镇阿燕家做上门女婿。
福建柘荣:
一位男子的哥哥在40岁时由于娶不到媳妇,入赘到了一户刚刚男人去世的寡妇家里,如今把女方三个孩子养大成人后被赶出了家门。
这些案例表明,在福建的某些地区,入赘是一种被社会接受的现象,尽管存在一些个人和家庭的特殊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入赘的具体习俗和接受程度可能因地区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有具体的地区或文化背景需求,建议进一步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