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能签订以下类型的合同:
排他性合作协议:
限制或通过第三方限制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校园业务。
未经授权的合同:
校内非法人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或内部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
在校生一般不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签订三方协议。
虚假就业协议:
学校不得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或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不当合同:
如接受商品房买受人入读中小学的合同或合约协议。
可能侵犯学生权益的合同:
如简单合同、“暗箱”合同、抵押合同、双面合同和“卖身”合同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等。
建议学校在签订任何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并充分保护学生和其他相关方的权益。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