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的结案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需要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此外,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者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所述,执行案件的结案时间一般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但可能会因特殊情况而延长,并且需要遵循相应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