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中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因此,死缓犯至少需要服刑 15年。具体服刑期限取决于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和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如果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表现良好且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7年(不含缓期执行的2年)。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会减为25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22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受到最新法律法规的修订,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