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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诈骗怎么成立

国际诈骗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具体来说,国际诈骗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不包括金融机构的贷款,因为贷款诈骗罪已在刑法第193条中特别规定。

客观要件

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并导致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财产处分。

行为人通过欺诈手段获得财产,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

诈骗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且情节严重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

主观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立案标准

确定诈骗行为确实发生且涉及跨国因素,如诈骗者与受害者分别位于不同国家。

需有明确的诈骗事实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诈骗网站信息等,以证明诈骗的存在、手段及金额等关键信息。

诈骗行为达到立案标准,通常诈骗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不同地区标准可能不同)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导致多人受害等。

管辖问题

一般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涉及多个国家的,公安机关会与相关国家的执法机构进行协作,共同开展调查工作。

综上所述,国际诈骗的定罪需要同时满足主观和客观要件,并且需要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跨国诈骗案件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程序,处理起来更为复杂,需要更多的证据和协作。受害者应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以便顺利进行立案侦查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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