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到期后,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续期或重新办理:
准备所需资料
即将过期的暂住证
本人及房东的身份证原件
规定的照片等
办理时间
在暂住证有效期满前10天之内,前往居住地的派出所或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换证手续
办理费用
续期办理暂住证时,派出所不再收取工本费
所需材料
原暂住证
本人居民身份证
本人相片
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暂住证过期超过60日,则需重新办理
办理过程中,需要登记与持证人一同居住的亲友的信息,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为真实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暂住证的续期或重新办理。建议您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