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金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残疾赔偿金:
这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护理费:
指受害人因伤需要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
营养费:
指受害人因伤需要补充营养而支出的费用。
误工费:
指受害人因伤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精神抚慰金:
指因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给予的精神抚慰金,其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指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对其扶养的无生活来源的人所支付的费用。
交通费:
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指受害人因伤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伙食费用。
伤残鉴定费:
指受害人进行伤残鉴定时支付的费用。
辅助器具费:
指受害人因伤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费用。
这些费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部分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建议在实际处理相关赔偿事宜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