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开公司,外国投资者可能会考虑以下几种签证:
E-2投资者签证:
适用于那些在美国有实质性经济投资的个人。要求投资者投入足够资金以确保企业的成功运营,且该投资应具有显著的经济影响。但此签证对国籍有要求,申请者必须是美国与其有商务条约的国家的公民。由于中国大陆与美国之间没有签订适用的商业条约,因此中国大陆的公民不符合E-2签证的资格。
L-1A跨国公司高管/经理签证:
适用于那些在外国公司工作至少一年,并被派遣到美国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担任管理或执行职务的高级职员或经理。此签证的优势是可以引导申请绿卡的途径,特别是对于那些打算在美国设立新的办事处或公司的人。
L-1B签证:
适用于具有专门知识的员工,这些员工被调派到美国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L-1B签证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至少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并且所从事的工作需在其专业领域内。
O-1杰出人才签证:
适用于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中表现出杰出才能的人士。申请人需证明在其领域内具有杰出的国际声誉,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H-1B专业工作签证:
适用于在美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士。申请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并且雇主需要为其提供工作岗位。
EB-1C签证:
这一类别专为在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设计。申请者需要证明他们在中国的公司与美国的业务之间存在实质性联系,并且在管理或高级职位上有持续的工作经历。对于已经利用L-1A签证在美国建立业务的公司管理人员来说,EB-1C提供了一条直接的绿卡途径。
EB-5投资移民签证:
此签证适用于那些愿意在美国经济中直接投资并创造工作的投资者。投资者需要在美国投资至少90万美元,并在五年内在美国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
建议
选择合适的签证:根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签证类型。例如,如果投资者打算在美国进行大量投资并希望获得绿卡,E-2或EB-5签证可能是最佳选择。如果投资者已经在外国公司担任高级职位并计划被派遣到美国,L-1A签证可能更适合。
咨询专业移民律师:在申请签证前,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以确保选择最合适的签证类型,并满足所有必要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