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仲裁机构包括:
深圳仲裁委员会
英文全称ShenZhen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深仲,英文简称SZAC)。
成立于1995年8月,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主要职能是以仲裁方式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
英文全称South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简称深国仲)。
成立于2017年12月25日,由深圳仲裁委员会和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合并而成。
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中国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
深圳金融仲裁院
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业仲裁服务机构,专注于处理金融领域的纠纷。
深圳医患纠纷仲裁院
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业仲裁服务机构,专门处理医患纠纷。
深圳消费争议仲裁办公室
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业仲裁服务机构,处理消费领域的争议。
知识产权仲裁院
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业仲裁服务机构,专注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
土地纠纷仲裁院
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设立的专业仲裁服务机构,处理土地纠纷。
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
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主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非组织,成立于2011年2月16日。
提供调解服务,处理标的额较大的案件,涵盖30多个领域。
这些仲裁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仲裁服务,涵盖了民商事、劳动人事、金融、医患、消费、知识产权、土地等多个领域,满足了不同纠纷解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