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过期发票的处理方式如下:
申请补开发票
如果发票没有及时开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开增值税发票。
重新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当发票超过六个月有效期时,不能作为税款减免的依据,需要重新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申请检查与重新核定税款
若增值税发票过期后仍有税务纠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检查当事人的税收发票,请求重新核定税款,以避免税务纠纷。
普通发票记账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开具红字发票
对于未认证的税票,需要领用税票的单位开具未抵扣税金的证明,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税票申请单》,待税务机关盖章后交给开具税票单位,让开具税票单位重新开具红字税票。
红冲处理
可以考虑与供应商协商,以退货、退款或开票有误等理由进行红冲。若税务机关查实存在真实交易,可以允许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作废重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后,可以将原发票作废重开,需要财务人员在开票系统中出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并说明发票作废的情况,然后到税务局办理开票申请。
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已经认证的税票,企业需要根据税票上的单位名称、产品名称、金额重新开具一份负数税票,并在做账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然后重新开具一份税票。
认证期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超过180日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建议:
企业应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在有效期内完成认证和抵扣,避免因发票过期影响税务处理和税收优惠。
若发票确实过期且存在实际交易,应尽早与税务机关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红冲或重新开具发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