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记录在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详细信息。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合同或证明。
社保卡,携带本人的社保卡。
终止劳动合同书,如果因为劳动者离职进入新的用人单位,需要提供终止劳动合同书。
《接收函》,由接受地社会保险开具,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人事档案》、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转入地和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