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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津贴发多久

青岛的生育津贴发放时间主要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生育类型、缴费情况以及申请时间等因素。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详细说明:

顺产生育津贴 :为98天,若难产则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或引产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生育津贴为15天。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生育津贴为42天。

缴费情况

生育或流、引产时已正常参保一个月以上但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年后,可补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是按月发放的。各参保单位于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后次月起进行网上申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每月1-15号申报成功并审核通过的,当月发放生育津贴。其余时间网上申报成功并审核通过的,次月发放。

生育津贴申领实行全程网办“零跑腿”,申报工作可由单位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报,各区市医保局安排专人即时审核。

特殊情况

申请期限别忽视。顺产的妈妈们生育津贴的申请期限是生育后的90天内,剖腹产的妈妈们申请期限是生育后的105天内。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申请期限相应延长。

综上所述,青岛的生育津贴发放时间一般为生育医疗费结算后的次月,具体发放时间根据申报和审核情况而定,通常在当月或次月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建议职工在生育后尽快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及时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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