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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病故

教师病故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地点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教师病故后,首先需要到医院进行验尸,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报警和遗体处理

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进行遗体检验。处理遗体时,可以咨询当地殡仪馆或公安机关。

办理销户和火化手续

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和销户证明,然后去殡仪馆火化。火化后,殡仪馆会开具火化证明。

社保或原单位办理手续

社保办理:离退休教师死亡后,携经办人的身份证、逝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逝者的关系证明,到社保办理。具体流程包括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相关登记表、审批和申领。

原单位办理:如果是财政负担人员,则到原单位办理。原单位会负责上门慰问、商定丧事事宜、告知相关部门、起草和张贴讣告、举行告别式等,并协助家属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领取安葬费

学校人事处或退管会:在职教师去世后,丧葬费一般由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负责发放。具体领取地点请咨询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的地方是由退管会代为办理领取手续,而退管会的资金来源是当地的社保局。

教师资格证书注销

教师死亡后,其教师资格证书需要进行注销。家属需要携带教师的身份证、死亡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到当地教育局办理注销手续。

建议

及时报警和联系相关部门:确保及时报警并进行遗体检验,以便顺利进行后续手续。

咨询当地殡仪馆和社保局:了解具体的火化和社保办理流程,以确保手续齐全、顺利。

与原单位保持沟通:如果是财政负担人员,与原单位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所有手续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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